獎助學金 / 張貼者 教職員
張貼日期: 2026-08-17 11:14:38 點閱:6
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請詳閱附件,或與註冊組聯繫。
說明: 一、申請日期:自115年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對象:凡設籍嘉義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 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申請標準,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 補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