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宣導事項
1.不強制規定學生須上傳學習歷程檔案之「件數」。
2.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應規劃適切之學生「上傳時間」。
3.請學校或教師秉持「重質不重量」之原則,輔導學生製作並上傳課程學習成果。
4.請學校或教師輔導學生正確使用人工智慧「輔助」製作學習歷程檔案。
5.留意「檔案相容性」問題。
6.任課教師「認證」課程學習成果之程序,其本質為「確認是學生本人修習課程之產出結果」;不應以成果品質或成績高低,作為是否「認證」之準據。
7.如期執行校務行政系統之「課程代碼比對」功能。
8.如期、如質完成學習歷程檔案「預檢」作業。
9.輔導學生如期完成學習歷程檔案「收訖明細」之確認。
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