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9-17 08:17:00 點閱:14
本基金會急難救助範圍如下:
(一) 生活扶助:未滿十八歲之兒童、青少年或家中主要經濟負擔者,因遭受緊急災難(例 如:車禍、火災、失蹤等) 、重大疾病 (重病、法定傳染病、特殊病例等)、重大天然 災害導致生活陷於困境。
(二) 醫療救助:未滿十八歲之兒童、青少年或家中主要經濟負擔者,罹患嚴重傷、病,所需 醫療費用非其扶養義務人或家庭所能負擔者。
(三) 急難、災害救助:重大天然或人為災害導致家庭重大損害 (如房子損毀無法居住),短 期內影響生活者,予以災害即時救助。
請符合資格學生詳閱附件依限提出申請,或與註冊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