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調整修業年限鑑定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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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2025-11-06 09: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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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調整修業年限鑑定簡章
| 一、 |
依據本縣115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提早入學鑑定暨調整修業年限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
| 二、 |
本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學七年級資賦優異學生調整修業年限(全部學習領域跳級)鑑定報名對象、資格、時間及地點如下: |
| (一) |
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中學或公私立高中國中部七年級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
| (二) |
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七年級上學期全部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 |
| (三) |
報名時間及地點:於115年2月2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中午12時,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逾期不受理。 |
| 三、 |
本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八年級資賦優異學生調整修業年限(全部學習領域跳級)鑑定報名對象、資格、時間及地點如下: |
| (一) |
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中學或公私立高中國中部八年級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
| (二) |
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七年級下學期全部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及八年級上學期全部學習領域前二次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 |
| (三) |
報名時間及地點:於1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中午12時,向原就讀學校報名,逾期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