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林耀東葉金鳳文教基金會 115 年度獎助學金
一、獎助金額與名額:
(一)高中(職):每校 1 名,每名新台幣 3,000 元。
(二)特殊境遇加碼:如有低收入戶、身心障礙或遭遇重大變故者,得視情況
增加名額(至多增加 5 名)。
二、申請資格:
(一)戶籍:需設籍於彰化縣,且就讀彰化縣轄內高中(職)。
(二)身份:需具正式學籍(高中職二、三年級)。
(三)成績標準(114 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體育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或乙等。
(四)限制:未領取公費或其他獎學金,且曾獲本會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
三、重要時程:
(一)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期限:115年10月1日至115年10月25 日止。
(二)學校掛號郵寄至基金會截止日:115年10月31日以前(以郵戳為憑)。
(三)審查期間:115 年 11 月 1 日至 115 年 11 月 14 日。
(四)頒發日期:預定為 115 年 12 月 31 日。
四、應備文件與申請方式
(一)填寫申請書乙份(附檔第 4 頁)。
(二)114 學年度成績證明書(學業及體育平均成績)乙份。
(三)在學證明乙份。
(四)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五)相關證明文件(若有中低/低收入戶、家長身心障礙或家庭重大變故者檢附)。
五、承辦單位與聯絡資訊
(一)聯絡人:林美醇 先生/女士(電話:0935-779538)
(二)基金會地址:500-025 彰化縣彰化市民生路 37 號
(三)Email:17287268@gmail.com
請符合資格學生詳閱附件依限提出申請,或與註冊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