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藝術高中114學年度班聯會會長選舉通知
- 目的:
發揮學生自治精神,適時反映學生意見,協助辦理學生活動,服務全校同學,實行民主法治教育,培養學生民主與法治之素養。 - 活動內容:
選舉活動將選出班聯會會長一位,由班聯會會長籌組班聯會,若日後班聯會有商議或建議之事項,可上陳學校行政單位作為學校事務之參考。 - 參加對象:
- 候選人:高中部一年級每班推舉一位學生參選,在校有懲處小過以上者不可參選。
- 投票人:國高中部在籍學生。
- 選務人員:高中部一年級各班推派2名學生及113學年度班聯會幹部,擔任投開票選務工作。
- 實施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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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活動項目 |
地點 |
日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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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登記、繳交政見 |
學務處 |
05月02日放學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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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候選人抽號碼 |
學務處 |
05月06日中午1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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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發放選舉公報 |
學務處 |
05月09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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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競選活動 |
學校公開場所 |
05月12日~0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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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政見發表 |
一校區集合場 |
05月20日國高中朝會(合併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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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投票開票 |
投票所 |
05月22日早修(統一辦理)、午休(自由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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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當選公告、頒發當選證書 |
一校區集合場 |
06月04日朝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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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班聯會會長候選人將自己本人相片(要放置於投票單及選舉公報上的)和競選政見(檔案內容需有:本人照片、自我介紹、競選政見,請用word檔編輯,並用word檔寄出)請於05月02日以前e-mail至訓育組信箱:b97083@chash.chc.edu.tw *推薦表電子檔可自行下載由:學校網頁-學生活動置頂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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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原則:
- 候選人於登記及抽號碼後,由訓育組彙整理候選人資料,並印製選舉公報公布候選人人選。
- 候選人一但登記參選後,除非有特殊原因,且由該班導師提出申請,否則不得退選。
- 競選活動期間,不得有人身攻擊、謾罵及賄選等行為,一旦發現有上述行為,即刻取消候選人競選資格,並依校規處理之。
- 競選海報須經由訓育組核章後始可張貼(張貼前先至訓育組登記張貼地點,不可隨意張貼),海報可張貼於學校公佈欄,或候選人所屬班級教室外牆。投開票結束當天,各班須將宣傳海報撕除並將張貼處清理乾淨。
- 為了保持校園環境的整潔及寧靜,競選宣傳期間不可發放宣傳單,也不可使用擴音設備進行宣傳,若違反規定將對後選人所屬班級的整潔或秩序競賽成績扣分。
- 候選人和助選員於競選活動期間,可在課間休息時進行造勢、拉票宣傳活動。上課及午休時間不得進行宣傳活動,避免影響上課教學或午間休息。
- 政見先請導師過目簽名後再繳交至學務處製作選舉公報。
- 政見發表時,候選人可製作政見宣傳海報,上台發言時間限制為3分鐘,可由候選人本人及助選員上台發表政見。
- 選舉投票時間,學生請持學生證、健保卡或身分證等相關證件至投票所領取選票投票,未攜帶證件者不予投票。投票所投票完成後立即進行開票作業,開票統計表須由主任管理員簽名後,連同選票送交學務處訓育組。
- 當選名單會經由主管核章認定後,由訓育組統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