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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公告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7-03 09:33:46 點閱: 527 (10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本校教職員於工作場域內遭受性騷擾,本校受理申訴之管道及權責單位如下:

(一)人事室:被申訴人身分為本校教育人員(含代理{課}教師)、公務人員、約僱人員。

(二)教務處:被申訴人身分為本校外聘之兼任()教師。

(三)學務處:被申訴人身分為本校招募之交通、健康中心志工及外聘之社團教師(教練)。

(四)總務處:被申訴人身分為本校工友、約用人員。

(五)輔導處:被申訴人身分為本校外聘之音樂、美術、舞蹈兼任()教師。

(六)圖書館:被申訴人身分為本校招募之圖書志工。

二、專線電話:

.人事室:04-7222844#701

.教務處:04-7222844#201

.學務處:04-7222844#301

.總務處:04-7222844#401

.輔導處:04-7222844#501

.圖書館:04-7222844#601

三、電子信箱:personnel@chash.chc.edu.tw,申訴案件再依本校各處室權責分工處理。

四、傳真電話:04-7262984(※書面資料如涉及個資部分請隱密,並留聯絡電話,俟本校聯絡後再補足第十八點規定之必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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