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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7條、第10條條文,及「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大陸地區線上申請須知」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組員

張貼日期: 2026-01-16 13:55:43 點閱: 154 (3371.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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