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2-09 10:29:47 點閱:95
彰化縣115學年度國中體育班招生體適能檢測簡章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12月8日府教體字第1140498338A號函辦理。
二、本縣體育班考試內容:
(一)考試內容:
1、第一階段:體適能檢測,由彰化縣政府統一辦理,第一階段成績佔總成績50%。
2、第二階段:專長檢測及書面審查,由學校自行辦理,第二階段成績佔總成績50% (單一項不得超過35%)。
3、欲申請就讀本縣國中體育班之國小應屆畢業生須先參加縣府舉辦之體適能檢測, 通過體適能檢測成績標準者,始可報名參加縣府同意設置體育班之學校第二階段專長檢測及書面審查。
4、考生總分相同時,依專長檢測、體適能檢測、書面審查之順序錄取。
(二)考生於國小5、6年級獲得本縣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或縣長盃相關競賽成績前三名,或於國小階段曾獲得國手資格者,考生應於115年2月26日前將相關資料提報欲就讀之國中審核,並由該國中於115年3月13日前提報本府審查,經本府審查通過或專案簽准者免試錄取。
(三)如考生因受傷、疾病或參加全國性或本府辦理之競賽等因素,體適能檢測當天無法施測,請代為報名國中於115年3月13日前檢附醫療院所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或參賽 證明函報本府,本府將統一辦理補測一次,惟補測當天仍無法施測者,視同放棄本學年度新生招生考試。
三、重要日程:
(一)114年12月22日至115年2月2日-第一階段體適能檢測報名
(二)115年3月14日-全縣體適能檢測
(三)115年4月1日至4月17日-學校公告第二階段招生簡章
※重要提醒:欲申請就讀國中體育班之國小應屆畢業生須先參加縣府舉辦之體適能檢測,故請務必報名第一階段體適能檢測。
※其餘未盡事宜,請詳閱簡章!!!!!!!!!!!!!!!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學務處體育組04-7222844#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