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1-10 09:18:58 點閱: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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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及《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辦法》相關辦理。 二、遴聘條件: (一)本中心主任應具輔導專業專長,依序優先遴聘本縣具有下列經歷者擔任,綜理本中心業務: 1.曾任或現任輔諮中心督導人員三年以上。 2.曾任或現任學校校長或主任,且具有三年以上學校或主管機關輔導行政經驗。 3.具有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有三年以上學校輔導行政經驗。 (二)本中心副主任應具輔導專業專長,依序優先遴聘本縣具有下列經歷者擔任,協助中心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1.曾任或現任輔諮中心督導人員二年以上。 2.曾任或現任學校校長或主任,且具有二年以上學校或主管機關輔導行政經驗。 3.具有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有二年以上學校輔導行政經驗。 三、甄選名額:符合上述條件之人員,主任、副主任各遴聘1名。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1月21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寄送履歷與相關佐證資料至學特科劉炘佩科員電子信箱 rty210205@email.chcg.gov.tw 。 五、相關工作內容、甄選程序及報名表單,請參考附件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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